2)第九章(中)_犬之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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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了口角,男的气得端起火锅就要往女孩脸上泼。店主发现后及时制止了,并询问女孩要不要报警,女孩说不用了。在反复确认后,他们同时离开了,再也没有回来过。警方记下来了那个男人的外貌描述,突然发现此人曾在侦查名单中出现过。

  在早期的排查中,他们几乎调查了死者所有的同事、朋友和同学。其中有一个男人叫刘辉,是死者的同学,也是河南老乡,在本地一家生鲜超市从事配送工作。警方质询时,他声称只和顾新月在同学聚会上见过一次,之后很少联系,不熟。而确实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他们之间有联系。当警方再次找到刘辉的工作单位时,负责人说他已经辞职一星期了。结合这一系列的证据,专案组将刘辉列为本案的第一嫌疑人,刚刚结束的那次专案组会议,就是在布置对刘辉的抓捕行动。

  看到这儿,方磊把头抬起来,取下老花镜,轻柔眼睛。他感觉又累又渴,于是想起泡的茶一口都没喝都已经凉了,便端起茶杯,咣当咣当大喝起来。喝到一半,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,连忙放下茶杯,再次拿起案卷,翻找了起来。很快,他就看到了自己要找的内容。

  在这份案卷中有两点,他觉得非常熟悉:第一,狗。他不止一次在卷宗中看到了狗的字样。第一次是死者家里养了一只棕色的小泰迪,由于主人的离开,被活活饿死在了卫生间里。第二次是发那个晨练的女人养了一条奶白色的拉布拉多犬,是它发现了尸体,并朝之狂吠,才引起了主人的注意。他立刻联想到,自己侦办的那起高空坠狗致人死亡案也是与狗有关。也许仅仅是一种巧合?他试图比较两起案子中有关狗的描述,但很遗憾,并没有发现有什么相似之处。

  第二点让他感到惊讶的是被害人的死因。她是被人从身后敲破脑袋失血休克致死的。巧合的是,这点居然与那条被虐待死的狗的死法一模一样。虽然某种刑警的本能告诉他,不应该轻易把两件毫无关系、完全不同类型的案子联系在一起,但这里面的相似点让他不得不产生一些疑惑,并且作为专案组的组员,有必要把这些疑惑提出来。

  他起身走向蒋健办公桌所在的位置,发现对方不在。他询问一旁的同事,同事说好像看见蒋队去局长办公室了。他点头言谢,然后朝局长办公室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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