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两千零六十一章 好咧媳妇儿_大刁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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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“走,从长计议!”

  短暂的伤感后,阿大带着两人和阿四的实体迅速上车离开,过了一会儿,才有人从一旁的建筑高处现出身形,拿着手机道:“朱瑾瑜受了伤,但不严重,朱阿大死了一名手下,如果算上医院里的那两个,他应该还有四名手下可以差遣。”

  电话里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:“拢共五个人,差得有点儿大啊,不是说他在边境上有一个加强连的人手吗?”

  那高大建筑上,郑天狼微笑道:“三叔,边境那边都是靠实力说话的,他要是把人都带出来,就算报了仇,怕是边境上再也没了他们的位置了。”

  电话那边的人嗯了一声道:“那里头的竞争的确出乎想象的激烈,只是五个人实在是少得可怜,我们在那儿不是还有人手吗,稍微运作一下,再给朱阿大送些人来,不然就这几个人几条枪,还不够人家一口,那就太没意思了。”

  郑天狼笑着点头道:“是还有些人手,我来安排。”

  挂了电话,他站在那处楼顶,微笑看向那些人消失的方向,他的实力也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,虽然距离全盛时期还有些差距,但帮三叔做些跑跑腿的事情,总还是得心应手的。

  入了夜,附近唯一的一家烧烤店便热闹了起来。周边都是高端楼盘,谁都觉得住着那些动辄几千万豪宅的人是不会跑来这种小店里撸串,可这家烧烤店一到晚上倒生意奇好,坐在里头的多数都是穿着古驰人字拖阿玛尼短裤的富人。

  胡晴飔很喜欢这种喧闹中闻着孜然和啤酒麦香的感觉。她的童年和少女时代都是在别人的摆布中度过的,毕业后找工作时终于尊重了一回自己的内心,之后便越发喜欢这种带着浓郁小市民气息的平民生活。

  虽然喜欢,但还不至于大口吃肉大碗喝酒,她拿着钢钎子吃烤串时,仍旧小心翼翼,丝毫不失大家闺秀的气质。

  只是她已经吃完了十根羊肉,小腹都已经微微鼓起时,她等的人还没有来。

  她看一眼手机,有几个未接电话,但那都是家里打来的,她没接,因为接了无非还是那些辞职一类的劝说,到最后又免不了一场不愉快,如今父母年纪也大了,她不想跟他们发生争执,但也不想自己平静的生活就这样被人打扰了。

  她觉得现在这样很好,有份喜欢的工作,有个温暖的家,还有一位很有意思的契约老公。

  一辆车停在了烧烤店的门口,车头已经撞得惨不忍睹,隔着玻璃,她看了一眼车牌,而后陡然皱眉,放下手中的钢钎,快步迎了出去。

  她打开车门,便看到一张喘息着还在冲她笑着的脸庞:“对不起,我迟到了,路上有些事情耽搁了。”

  眼泪陡然在眼眶里打转,她看向满脸血污的男人,拿出手机便要打120,却被朱瑾瑜将手机抽了过去。

  “不能报警!”他冲她笑了笑。

  胡晴飔张了张嘴,而后徒然擦掉眼泪道:“回家!”

  他留念看了一眼那烧烤店:“不吃了?”

  她故作嗔怒道:“这样怎么吃?回去先给你处理伤口,叫外卖吧!”

  朱瑾瑜微笑点头:“好咧,媳妇儿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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