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钱的。
看那一柜子一柜子又一柜子的各大奢侈品牌的当季新款,衣服,裤子,包包,鞋子……
她住的公寓,她的车子。
养她的话,好像确实挺费钱的。
从前他对金钱是没有概念的,一堆加加减减的数字而已。
舅舅出事之后,他倒是拿封家最后那点家底做了些投资,也算是从来没有失手过,至于分红,他是从来都没有过问的。
公司的规模并不大,人数也不多,账户往来都是委托给专业的外账公司在操作,算是一种化整为零的新型投资方式。
然而就这样,封爵还隔三差五地催他回去坐镇,动不动就把撂挑子的话挂在嘴边。
这次他突然提了几百万出来,封爵知道他是要跟陆之远拆伙,吃下陆之远之前投资的那一份,一门心思留在锦州帮人打官司,嗓门大得几乎能当场把他的耳膜震碎。
最后封爵甚至把宋蜜搬了出来。
原话是,“人家可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,老总,你不怕人家背地里说你吃软饭,我还嫌丢人呢!”
“丢咱家老爷子的人!”
“你回来,咱们兄弟齐心其利断金,顶多三年,咱们也去纽交所敲个锣上个市,你做董事长,我做总经理,这样你跟你媳妇儿也算旗鼓相当,难道就不香吗?”
当时他有一会儿没出声,封爵都以为他被说服了,结果他嘴皮子轻轻一掀,“不香。”
封爵大喜过望的自说自话就那么戛然而止了,“……那我就去告诉宋蜜,说你放着好好的大老板不做,非窝在锦州那个小破律所里,天天琢磨着怎么帮人家耍嘴皮打嘴仗!”
话不投机,他只撂下一句,“你别去烦她!”就挂了电话。
其他都不说,单单宋蜜在锦州这一点,他就不会回帝都。
当然,不回帝都,公司里的事他也一样能管。
不过,没这个必要。
学法律,做律师,是他自己选的。至少到目前为止,他都不觉得有任何问题,更加想不出有什么值得他放弃这个职业。
如果只是为了赚更多的钱,那就根本不在考虑范畴了,他做不做律师,都一样能赚到那些钱。
端看他有没有野心罢了。
温宴礼在窗前站了一会儿,手机就拿在手里,宋蜜一直没有回电话过来。
这个时间,多半是去餐厅吃饭了,没拿这部私人号码的手机。
林深应该在边上照顾她。
十五分钟之后,他要跟几个助理律师开个简单的说明会。
想留下的,他无任欢迎。不想留下的,他也一律尊重。
两点半,有个之前打赢了离婚官司的客户,介绍了一个朋友来找他,也是咨询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。
对方要求直接跟他面谈,不过初次见面不想太严肃,所以约谈的地点选了律所附近的一家咖啡厅。
收住思绪,他拿起手机给宋蜜发了一条信息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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